为规范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,进一步提升监测数据、监测报告和综合报告的质量,我县环保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。
一是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。建立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,充实质量管理人员,完善工作职责,强化管理职能。加强制度建设,严格质量控制,制定和实施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制度、数据管理制度、监测结果审核制度、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等,从人员素质、仪器设备、监测过程、事故处理等方面,确保提高环境监测质量。
二是严格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运行。在实际监测工作中,从样品采集、实验室分析、数据处理、审核和上报都规定了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,责任到人,各负其责。采取标准样品测定、加标回收和平行测定等多种措施,认真落实质控措施,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、科学性和代表性。
三是强化环境监测人员技术资格保障。提高监测人员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。组织监测人员学习环境监测理论知识的同时,通过参加相关业务培训、实验室间比对等活动和以老带新,不断强化环境监测业务学习培训,使每一个监测人员都熟练掌握环境监测业务和操作技能,适应当前环保工作发展需要。
四是加强仪器设备维护管理。制定实施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,对全站仪器设备一一建档,并由专人负责管理,定期进行检查、维护、校核和检定,确保设备仪器能正常使用。
五是规范监测报告审核和发放。严格数据审核,从分析、复核、责任审核到质控室、技术分析审核,实行分工负责、层层把关,发现可疑数据或疑难问题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查证分析解决,切实做到有疑问的数据不上报。监测报告的对外发放严格做到《质量手册》中规定的规范性和保密性,执行《数据控制程序》,保证监测数据的公证性、权威性和可靠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