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项名称 |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|
设定依据 |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; 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; 3、《房屋登记办法》。 |
申请受理条 件 | 1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、法规、和政策规定; 2、申报资料按要求提供齐全; 3、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。 |
办理流程 | 咨询→窗口受理→初审→审核→审定→记载于登记簿→缮证→发证 |
办公场所地址和办理 时 间 | 地址:宁城县哈河大街中段南侧政务服务中心2楼 办理时间:正常上班时间,上午:8:30—11:30 下午:2:30—5:30 |
办理电话 | 0476-----4272077 |
申 报 材 料 列 表 | (一)登记申请书; (二)申请人身份证明; (三)房屋所有权证书; (四)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(可以是买卖合同、互换合同、赠与合同、受遗赠证明、继承证明、分割协议、合并协议、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,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); (五)其他必要材料(视具体申请登记事项而定)。 |
承诺时间描 述 | 承诺时限: 1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: 30个工作日(应进行公告的,公告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) |
收费设置 | (一)房屋登记费: 住宅:80元∕套 非住宅:550元∕宗 (二)交易手续费:1、存量住房:6元∕平米 2、非 住 宅:8元∕平米 3、房屋继承、赠与:400元∕宗 4、房屋析产:200元∕宗 5、保障性住房:(1) 登记费:40元∕套 (2) 转让手续费:1.5元∕平米 6、新建商品住房:3元∕平米 |
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
来源:本站
发布时间:
2017-04-14
点击数:
346
- 上一篇: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
- 下一篇: 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
相关文章
-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[04-14]
-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[04-14]
-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[04-14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