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我县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,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工作。
一是严抓森林资源管理。认真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用途管制,把好征占用林地审核关,高效集约利用林地。加强林木采伐更新管理,严格林木采伐审批程序,加强对景区、旅游线路林木保护,严格控制商业性林木采伐。
二是严管林业灾害防控。强化防火宣传、火源管控和隐患排查,加强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,从快打击野外用火行为。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,搞好虫情预测预报,严格苗木、木材及其制品调运检疫。
三是严厉打击野外放牧偷牧行为。坚持封育禁牧不动摇,认真贯彻《赤峰市禁牧休牧管理和草畜平衡条例》,严把禁牧范围和时间界限,落实主体责任,加大处罚力度,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