存金沟乡、汐子镇、八里罕镇、黑里河镇人民政府,温泉街道办事处:
你镇(乡街)根据《关于规范“三到村三到户”工程项目立项和变更申报审批程序的通知》(宁扶办发〔2015〕29号)要求,提出的有关贫困村2017年度“三到村三到户”项目变更的申请已收悉,且按“先建后补”原则实施,并严格履行了项目变更手续,经会议研究,同意你们所做的变更内容。请按《关于印发宁城县脱贫攻坚精准施策指导意见(试行)的通知》(宁党发〔2017〕12号)要求及变更批复,认真核查落实。
宁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
2018年4月23日